上海书兰食品公司销售雷同商品 因涉嫌不正当竞争被罚5.5万元

百科 2025-07-05 20:11:56 19

中国网财经8月15日讯(记者 钟文鑫)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上海书兰食品商品上海书兰食品经营有限公司因涉嫌不正当竞争被罚5.5万元。公司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销售嫌当事人在经营过程中为获取竞争优势,雷同明知涉案商品与他人具有一定影响的因涉商品包装、装潢近似的正当情况下,仍擅自对外销售,竞争引人误认为当事人所销售的被罚商品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行为,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上海书兰食品商品损害了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公司合法权益。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截图

行政处罚决定书截图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销售嫌经查,雷同2021年7月,因涉当事人在明知和路雪(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路雪公司)生产的正当“梦龙”冰淇淋商品包装、装潢具有一定影响,竞争明知南乐县木伦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木伦 河梦龙”冰淇淋与“梦龙”冰淇淋商品包装、装潢相近似的情况下,以每箱(21 支/箱)78 元的价格从常熟市淼杰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购入“木伦河梦龙”冰淇淋380箱,购货金额合计29640元。嗣后,当事人将上述商品对外销售。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当事人在经营过程中为获取竞争优势,明知涉案商品与他人具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包装、装潢近似的情况下,仍擅自对外销售,引人误认为当事人所销售的商品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行为,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损害了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 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之规定,构成混淆行为。当事人销售金额18560元属于违法经营。

依据《上海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决定从轻处罚如下: 罚款人民币伍万伍仟元整。

天眼查网站截图

天眼查网站显示,上海书兰食品经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位于上海市,是一家以从事批发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根据天眼查股权穿透图显示,上海书兰食品经营有限公司由王书应全资控股(认缴金额:100万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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